今天是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00058 发文字号: 鄂州政办发〔2019〕14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16日
发文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8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建设任务分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建设任务分工方案 

   为加快推进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总体方案的批复》(鄂政函〔2019〕3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总体方案的通知》(鄂发改城市圈〔2019〕12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牢牢把握临空经济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长江中游城市群临空高端产业聚集区、国际航空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国家多式联运创新示范基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先行区和中部高端人力资源集聚区的战略定位,确保鄂州机场2021年建成运营、临空经济2025年初具规模。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规划开发建设 

  1.优化临空经济区土地使用,完成临空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力争2020年底前将临空经济区非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区域全部纳入城市总规建设用地范围。争取在下一个“五年规划”期间将机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数量以“全省平衡”方式调减。(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优化临空经济区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完成临空经济区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3.加强空间环境的有序组织,加快编制、出台临空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加快推进临空经济区城市建设设计和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 

  (二)打造国际航空货运枢纽 

  1.加快航空枢纽建设。加快航空货运仓储设施、两条跑道、航站楼以及航油、通信等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67万平方米分拣中心、顺丰航空基地工程,建成并完善快件集中监管中心、海关监管仓库及查验场地等。(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构建立体交通网络体系。以鄂州民用机场为中心,构建内外通达、高效便捷的铁水公空联运立体交通网络体系。推动铁路进机场,探索构建铁空快捷联运体系。加快三江港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公路、水运、轨道交通和铁路之间无缝衔接。推进疏港公路、吴楚大道、S203改造、机场高速、鄂州长江大桥等工程建设,实现产业聚集区与货运节点间的高效、快速联通。(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拓展优化航空货运航线。近期开通国内通往北上广深以及区域货运枢纽航线;远期加强与东南亚、日韩等周边热点地区的市场性航线布局,培育南亚、非洲等具有区位优势地区的货运航线。申请第五航权,加快打造与国外热点城市的航空货运联络体系。(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机场公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4.构建国际航空货运服务体系。吸引国际航空货运组织、货运仲裁机构设立办事机构,提升航空货运服务能力和仲裁水平。引进国际专业货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提供专业化、高质量服务。(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构建高端临空产业体系 

  1.航空物流。重点发展航空货运、航空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分拔转运、现代仓储、供应链管理等产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智慧物流、物流大数据,集聚一批拥有全球经营网络和供应链管理的提供商。(牵头单位: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2.电子商务产业。重点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电商、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建设电商结算中心、电商总部聚集中心、互联网+冷链物流基地,建成布局合理、功能设置科学的电子商务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3.临空服务产业。重点发展保税商贸、金融保险、支付与结算服务、离岸金融服务、通关服务、保税研发、航空营运、航油航材服务、检验检测、科技服务、临空医疗、应急救援、航空会展、创意设计、工业设计、飞行员生活健康管理、商务服务等高端临空服务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激光及新型显示、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人工智能、物流软件及电子终端等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航空关联性强的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服务中心、葛店开发区) 

  5.高端临空制造业。重点发展3D打印、航空电子仪器、航空器材、进口保税加工、先进高分子材料、电子材料、前沿新材料、飞机维修与改装、航空制造等制造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6.大健康产业。重点发展生物药物和生物制品、高端医疗器械和耗材材料、医药流通,培育发展基因工程、精准诊疗技术、智慧医疗、人体医疗器官配送移植服务以及高端养生服务、健康管理与服务等,打造大健康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卫健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服务中心、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四)完善临空经济区对外开放功能 

  1.营造高效、开放的服务环境。推动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和建设,探索综合保税、跨境电商、全域货运航站楼、卡车航班等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鄂州海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积极推进区域通关便利化。加快口岸申报。在临空经济区试点集中汇总纳税、保税货物自行运输等便利政策。建立一体化“大口岸”体系,推动武汉、黄冈、黄石、鄂州地区陆、水、空口岸通关协作,构建“武鄂黄黄”高效的联运体系,实现口岸管理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鄂州海关、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建设综合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和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培育采购销售结算、金融服务等综合交易结算业务,为中部地区扩大开放提供金融创新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建设高品质绿色智慧空港新城 

  1.建立健全临空经济区公共服务体系。吸引优质、专业化教育资源落户。统一规划建设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多个卫生服务机构。高标准建设一批大型城市综合体和集中性商业服务设施,以及图书馆、公园、文化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娱乐设施,适当建设专题博物馆、特色展览厅。加强智慧临空经济区建设,利用光网通讯和5G移动通讯网络信息技术,部署物联网基础设施和相关应用,打造面向航空货运、航空服务、临空制造的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打造绿色临空经济区。建立绿色考核体系,全领域、全过程加强资源集约利用,推动临空经济区循环经济设施共建共享。建立能源清洁发展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分布式能源,加强能源梯级利用。加强临空经济区水环境治理,推进绿廊绿地及生态景观建设。健全污染检测、评估和执法体系,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保障 

  1.组建高效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临空经济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临空经济区规划编制、政策实施、资源配置、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创新临空经济区开发模式。设立临空经济区开发建设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健全招商引资的项目准入机制、评价机制,实施重大项目洽谈、审批、开工建设和运营全方位服务保障制度。积极引导顺丰速运等各类市场投资主体,围绕产业链进行集聚。通过PPP等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及“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先建后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等管理模式,实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及并联审批。(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 

  (二)优化政策支持保障 

  加强与湖北自贸区对接,争取与武汉协同共享国家和省相关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及金融机构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机制,推动银政、银企对接,鼓励发展金融租赁、小额贷款等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交通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招商服务中心,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强化要素投入保障 

  争取将临空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库。打通多层次融资通道,构建完善的航空产业投资基金体系。引导航空培训机构、科研院所向临空经济区集聚。(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交通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四)强化督办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牵头单位:市督查考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