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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递补公告(五)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3-09-01
  一、递补体检对象
  市教育局第二中学生物教师岗位招聘计划1个,因第2名考生体检不合格,现递补第3名考生高媛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2023年9月2日08:00前到达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滨湖南路103号,市内乘坐4路、7路公交车到市质监局站,6路、36路、12路公交车到市就业社保中心站,13路到市质监局西站即可),迟到10分钟视同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一)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纸质版)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请自备现金600元,含涉毒筛查费用),体检时由体检机构直接收取。
  (二)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少或不饮水,在做完采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四)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六)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考生体检合格自动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不再另行公告,9月8日前完成。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