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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093号提案的回复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3-03379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1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1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对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093号提案的回复

 

市发改委:
  现将政协鄂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30093号提案提出的“关于打造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的建议”的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为加快打造花湖机场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市临空物流中心主要围绕货运航线开通、航空货运奖励政策研究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加快开通国际货运航线。2022年,花湖机场先后开通鄂州至深圳、上海2条国内货运航线。今年以来,两条国内货运航线已于3月12日恢复常态化运营,4月1日、4月5日、4月21日、5月26日,花湖机场先后开通鄂州至比利时列日、印度金奈、印度德里、北美洛杉矶4条国际货运航线,初步形成由鄂州向欧洲、南亚、北美辐射的航网布局。据顺丰计划,预计7月机场转运中心投用后,启动40条国内货运航线转场,8月份将武汉至阿布扎比、法兰克福两条国际货运航线转场至鄂州,全年累计开通40条国内货运航线、4-6条国际货运航线。
  (二)研究出台航空货运奖励政策。为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保障国际货运航线稳定运行,实现全年1.5万吨国际货量的目标,为口岸正式开放创造条件,我市在落实省级已有政策基础上,参照周边省市航空货运发展政策,研究出台了阶段性国际货运航班运行奖励政策,该政策已通过市政府办正式印发,明确自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花湖机场新开通的国际货运航线,洲际(远程)每往返航班最高奖励120万元,洲内(近距)每往返航班最高奖励40万元,不同航线的奖励标准根据航距、飞行小时、机型业载综合确定。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正在加紧研究货代企业集货奖励政策,拟在省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货代企业集货奖励标准,吸引更多货代企业向花湖机场集货,着力打造政策高地,实现花湖机场航空货运跨越式发展。
  (三)加强政策落实和工作对接。落实《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民航业货运航线培育奖励政策措施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7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等政策,利用省级对航线航班、货代企业、基地航司等奖励政策,加强同航空公司、货代企业对接洽谈,吸引大型航空公司、货代企业在花湖机场开展货运业务。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完善货运航线网络。继续配合顺丰做好转运中心调试工作,统筹各项资源要素,加速顺丰国内货运航线启动转场,尽快完成40条国内货运航线、2条国际货运航线转场,全面搭建形成轴辐式货运航线网络,形成“国内支撑国际、国际引导国内”的协同发展模式,努力实现全年货运吞吐量争先进位,确立花湖机场专业货运枢纽地位。
  (二)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综合考虑已执飞航线的长期稳定培育,争取省级支持我市航空货运奖励政策,统筹保障花湖机场货运奖励政策资金,加大对我市民航业发展资金预拨付力度,缓解鄂州财政压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积极争取中央对专业货运枢纽的资金、政策支持,为专业货运枢纽建设提供示范和样板。
  (三)加快研究出台货代政策。我市国际货运航班奖励政策属于阶段性政策,为确保政策的延续性,需综合考虑“航班+集货”奖励方式,参考借鉴周边省份对货代企业集货的奖励标准,加大对货代企业向花湖机场集货的支持力度,确保政策具有持续吸引力,巩固花湖机场航空货运发展基础。
  (四)加强航空货运市场培育。在前期与德迅、爱派克斯等知名货代企业达成意向合作基础上,继续加强与知名大型航空货运企业、物流企业、货代企业对接,并择优引进培育,壮大花湖机场航空货运市场。

 

 

                  鄂州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9日

 

  分管领导姓名:   金  铭     联系电话:027-53018678
  经 办 人姓名:   刘洪宇     联系电话:027-5301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