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公司以书面形式就留言情况进行了回复:一是该公司于6月11日11时至12时,在航班运行高峰时段对网民留言反映的花湖开发区人信花马湖畔小区进行了噪声实地测量,该小区位于机场本期噪声拆迁范围外约3公里,航空器通过小区上空时噪声极值为70.8分贝,低于《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标准》适用的80分贝以及鄂州民用机场环评报告要求的75分贝,符合相关法规及环评报告规定。二是依据民用航空器运行相关规范,航空器起降方向需要综合考虑气象条件、空域影响、航线流量、航空器性能以及国防要求等因素,以确保飞行运行安全。近期受雷雨天气等因素影响,部分时段机场南端起降量有所增加。机场公司并表示,下一步,该公司将综合研判影响飞行安全的各项因素,与环评报告要求相结合科学决策机场航空器起降方向,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场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航空出行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回复说,留言人反映的关于环评报告的内容属实,同时为我办提供了如下资料:“进一步优化调整飞行程序,在确保90%以上数量货机由南向北起飞、由北向南降落前提下提高北端飞机的起降比例,力争达到95%以上,从而有效降低飞机噪声对敏感区域的影响;同时,尽可能采用连续下降进近程序,降低飞机噪声对周边区域的噪声影响《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19〕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