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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解读单位: 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5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联政策: 451705
  为了促进鄂州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鄂州区位优势,推动本市构建“一核两极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打造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结合新时代鄂州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了《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迫切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赋予了发展新的内涵,我们绝不能走粗放发展的老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随着湖北鄂州花湖机场项目的建成,为加速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推动鄂州成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和湖北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成为支撑湖北打造“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双循环战略链接”的重要平台,我市传统物流业亟待提档升级。由于传统物流业的制度成本和交易成本较高,各地纷纷出台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奖补办法的制定,鼓励物流企业做优做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鄂州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十分契合我市构建“一核两极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打造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的迫切需要。
  (二)可行性
  《鄂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物流企业发展”;2020年10月,鄂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0〕50号),规定设立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奖补办法支持的A级物流企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重点物流企业由省发改委评定,鼓励物流设施设备转型升级按投资强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可行性。
  (三)参考依据
  1.《鄂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
  2.《关于贯彻落实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0〕50号)
  二、主要内容
  《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共六章二十三条:包括总则,职责与分工,资助对象、条件和标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拨付,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管,附则。
  (一)“总则”(第1-4条)。明确了设定依据、管理原则及预算安排。
  (二)“职责与分工”(第5-8条)。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所涉单位的职责与分工。
  (三)“资助对象、条件和标准”(第9-13条)。明确了支持项目的类别、申报条件、资助标准,以及资助资金不予扶持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拨付”(第14-15条),主要明确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及拨付。
  (五)“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管”(第16-19条),规定了申报企业、第三方审核机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情形以及具体处理方式。
  (六)“附则”(第20-23条)。规定了《办法》的解释主体以及有效期等。
  三、主要政策
  (一)支持企业创建A级物流企业
  为了有效规范物流市场秩序,用标准引导物流企业做大做强,为物流企业开创企业品牌的市场价值,对首次认定的国家1A、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10万元、20万元、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升级奖补差额。
  (二)支持企业创建重点物流企业
  为了鼓励规模化发展,推动物流市场主体良性发展,支持企业创建重点物流企业,对对经国家、湖北省首次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80万元、50万元。
  (三)支持物流设施设备升级
  为了促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动物流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物流产业竞争能力和竞争水平,对当年新增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冷链、新能源等设施设备的物流企业,按照不高于企业投入使用的新增冷链、新能源等设施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资金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联系人:柯秀云
  联系电话:027-53018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