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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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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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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市临空物流中心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就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临空物流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心通过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92条,其中包括日常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行业政策、行业规划、文明创建等多方面内容。同时中心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鄂州临空物流”发布320余条图文信息,内容既包括与行业服务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信息,也包括物流安全、部门动态、前沿研究、行业政策等内容,有利于社会群众多层次深入了解中心工作情况,加强政民互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中心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中心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门户网站缺失的情况,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中心政务公开平台,以中心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二平台,对政务动态等不同层面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同时,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中心正积极搭建官方网站,将导入市政府门户站群导航,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四)政策解读
  2020年中心牵头编制了《鄂州市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0年)》、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实施方案》,作为行业重大行政决策,中心严格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开展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吸收整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相关文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并依据省市有关要求制作了包括文字和图片解读等多形式的政策解读,切实加强社会群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识与了解,有效推进政策落实。
  (五)回应关切
  中心积极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及社会热点问题解读,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于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各界反映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今年中心共收到来自人大和政协的提案3件,其中市人大第八届四次会议建议2件,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1件。针对上述建议提案,中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积极思考解决办法,并及时拟定答复意见对提案予以回复,满意率100%。
  (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我市首个物流行业规划通过政府审定。《鄂州市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0年)》内容包括编制概述、发展环境、形势需求、经验借鉴、发展思路、空间布局、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部门、专家、社会意见,已于11月27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定。该规划属于我市建市以来首个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为鄂州“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经过修正,2021年1月7日正式印发,此件依申请公开。
  二是首部物流行业立法条例配套实施方案出台。作为全国首部设区地级市出台的物流业发展立法条例--《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其配套实施方案属于我市2020年度六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之一。中心严格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开展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吸收整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已于10月16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全市各地各部门。《实施方案》明确了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设立了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设置了《条例》落实的考核督办机制。
  三是首次发布我市物流业景气指数调查报告。已于7月份启动了全市物流业景气指数调查,对31家样本企业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依托指数的权威性、长效性,常态化打造观察和研判鄂州物流业的“风向标”和“晴雨表”,为政府宏观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截至目前,已连续完成5个月行业景气指数调查报告,物流业景气指数持续保持较高景气水平,对后期市场预期总体较为乐观。
  四是首家行业“司机之家”投入试运营。由中心组织协调并指导的我市首个物流行业“司机之家”,于10月26日在葛店赤湾东方物流园投入试运营。“司机之家”具备党建文化、工会活动、视频学习、音乐茶座、宣传教育等功能,将较好为我市道路货运从业人员及外省货运车主提供全方位暖心服务。
  五是用好用足惠企扶持政策。指导和服务金航物流、广福物流两家企业成功上市武汉“新四板”;指导和服务聚兴物流、东吴物流两家企业通过国家3A级物流企业评审,今年累计落实3A级物流企业、省重点物流企业补助资金110万元;协助宝湾物流落实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3000万元;分三批为57家各类物流企业申报纾困专项贴息贷款逾8亿元;为24家物流企业获批银行贷款共计17665万元;为“双千”企业争取贷款1400万元;积极响应“企业金融服务方舱”活动,指导34家物流企业通过审批顺利“入舱”;倾力服务富春网营物联公司,协调鄂州工行、浙江工行为其合并贷款2.3亿元。
  六是跟踪推进物流产业项目建设。开展全市物流项目摸底,完善物流项目动态库建设,完成“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并建立“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库。梳理项目库项目40个,总投资1008.321亿元。围绕鄂州机场建设,积极服务重点物流项目,其中富春网营物联鄂东南供应链运营中心建成并在“电商618”促销节前投入使用,万吨冷链二期开始施工,三江港现代物流园、湖北长港名汇智慧物流园、鄂州市应急物流中转调运站、顺丰产业园等一批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促进物流规划和“十四五”规划融合发展,长港名汇智慧物流园和市应急物流中转调运站项目已申报纳入省“十四五”重点项目库。
  七是助力本地企业加快转型。在网络技术应用上做出新尝试。9月份,市广福物流获得网络货运许可资质,该公司正在筹划启动网络货运平台运转工作;在标准化建设上迈出新步伐。10月16日,协调市金航物流公司与普洛斯(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高标准仓库建设协议合同。该公司正在谋划建设标准化现代数字物流园;在物流人才培养上学习行业先进。10月22日,组织召开全市物流行业知识培训会,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围绕我市冷链物流及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开展学习交流。
  八是规范和引导行业自律。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市物流协会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推进行业自律。中心领导深入协会调研指导工作,围绕疫后重振、协会党建、人才引进、行业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多次专题调研和座谈。
  九是积极组织开展课题调研。申报2020年度市社科应用课题《重大疫情下鄂州市应急物流体系建设研究》,中心主要领导亲自参与调研和研讨修改,对我市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有指导意义,该课题位列市课题研究第一等次。完成了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现状、网络货运平台建设、物流业降本增效等多项专题调研。
  (七)招商引资信息公开方面。创新招商引资新模式,克服疫情影响,探索采取存量与增量招商并举、线上和线下招商相结合以及以商招商的举措,扩大招引覆盖面,参加了中国城市物流产业项目(线上)对接大会,并向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城市物流分会出具《招商引资服务委托书》,开展委托招商,主持了新农利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与湖北大通互联股份有限公司的(线上)项目招商视频对接会。长港智慧物流园项目已于8月4日顺利签约,协议投资金额2.7亿元。当前正在谋划网络货运平台、市应急物流中转站等八大产业项目,估算投资总金额约47亿元。
  (八)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继续选派有责任心的年轻干部驻水月村担任“第一书记”,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力量,加强对结对共建单位水月村的党建工作指导,强化党员干部结对包保责任,突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确保精准脱贫政策完全落实到位。在水月村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讲。对接市文旅部门,在1组和15组安装了两套健身器材。投资151万元的生态基地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村集体全年经济收入达到9.52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811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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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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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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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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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指定专人管理,采取日检查、周报告、季整改等措施,加强监督,保障网站正常运行。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主要任务均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2021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提高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政府公开信息的敏感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对公开内容、形式、期限等方面的核查和调整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保证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保持常态更新的情况,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作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接市行政审批局,跟踪做好中心门户网站搭建工作,拟纳入政府门户网站集群管理。进一步深化微信新媒体建设,第一时间发布临空物流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认真做好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维护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